今年3月已實施酒駕違規遭吊銷駕照,重新考得駕照後必須駕駛加裝酒精鎖車輛的新規定;至今有651名酒駕受限駕駛人考上駕照,但安裝酒精鎖的車輛只有14輛。公路總局表示,擬修法規範,未來受限駕駛人必須備有已安裝酒精鎖的車輛,才會發給駕照。
酒精鎖新法今年3月起實施,規定酒駕再犯、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酒駕拒(檢)測等3種違規而被吊銷駕照的駕駛人,在符合規定,重新考得駕照後,一年內必須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酒精鎖會連結車輛啟動系統,經吐氣未檢出酒精濃度,才能啟動車輛行駛。裝設費用由酒駕者自付。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質詢指出,酒精鎖安裝的情形不佳,截至11月30日止,酒駕受限駕駛人考上駕照共651人,其中機車280人、汽車371人,申請管制車輛登記244人,但登記已安裝酒精鎖的管制車輛只有14輛,包含機車4輛、汽車10輛。
李昆澤指出,這表示很多酒駕受限駕駛人號稱名下沒有車,但是重新考取駕照後卻開家人的車,或是公司的車,這種漏洞必須嚴謹處理。
列席的公路總局長許鉦漳表示,已發現這樣的問題,但目前法規無法針對類似事件規範得這麼嚴謹,但已準備修法,修法方向包括,未來受限駕駛人必須要有已安裝酒精鎖的登記管制車輛,才會發給駕照,公路總局會建議交通部朝這方面修法。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