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一名孫姓女子騎車行經某處路段時,拿起手機查看訊息,這時遠方一名員警走過來,要求孫女停靠路邊,不過,孫女卻認為自己並未做出違法行為,因此在綠燈亮起後,便騎車離開。事後,孫女收到一張1萬元的罰單,且駕照需吊扣6個月,這讓她氣得向法院提行政訴訟,最後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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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孫姓女子在7月9日傍晚,騎車行經台北市大度路三段與立德路口,當時路口剛好紅燈,她便拿出手機查看是否有電話,這時站在遠方的蔡姓員警,突然穿過車陣走過來,要求孫女靠邊盤查,但她卻認為自己並沒有犯法,於是在號誌轉為綠燈時,直接騎走。事後,警方依違反處罰條例,向孫女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元,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一名女子騎車滑手機遭警方開罰新臺幣1萬元。(示意圖/東森新聞)
孫女收到懲處後,氣得向法院提告,她指控,當時為了確認有無未接來電,拿起手機查看後,便收起來,她認為這行為只是一時的,並沒有影響交通行為,因此,才會直接跟著車潮離開,孫女也解釋,「我沒有酒駕或重大違規,哪來的不服取締行為」,認為自己若是有逃跑企圖,就不會等到綠燈才離開。
接著,蔡姓警員證稱,當時是看到孫女滑手機,才會走過去要求稽查,「我看到的情景,就是當時她手持手機,用手一直按,我接近她時,就將手機放在機車前面的置物地方」,沒想到,當他要求孫女停下攔查,對方卻回「不要」,這也讓員警認為,孫女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可依違反處罰條例對她開罰。
▼警方認為孫女的行為明顯違法。(示意圖/Pixabay)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審酌,認為當時蔡員與孫女距離相當遠,能否看清楚玩手機的行為,引發疑慮,且當時孫女拿手機的行為只有短短幾秒,她也在綠燈亮起前12秒就收起來,因此,法官判定孫女的行為,並未有危害駕駛安全的行為,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