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幾歲汪姓女業務員,從94年5月至今,積欠
土地增值稅達新台幣320萬元,11年來不斷用假名任新職務,讓警方怎麼找都找不到,警方昨(25日)接獲線報,得知汪女以假名任職
房仲公司,派出女性執行員假扮客戶和汪女接洽,才順利拘獲。
據《中央社》報導,50幾歲汪女民國94年5月,因積欠土地增值稅被
台南分署移送執行,沒想到汪女應訊2次後就消失,台南分署查到她任職所在地,採取扣押薪資,汪女馬上離職,還用假名應徵下一份工作。台南分署追查11年,一直找不到汪女,後來台南分署接獲檢舉,假扮客戶和汪女洽談,最後才順利逮人。
據了解,汪女93年12月收到土地增值稅單,不久就將新台幣1000多萬元存款匯給前夫的子女帳戶,97年將所擁有的23間套房移轉給資產管理公司。「躲藏多年,這一天還是到了」,汪女不只積欠土地增值稅,還積欠2個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欠稅總額共計490萬元,台南分署昨(25日)下午聲請管收獲准,將汪女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