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六龜警分局轄區派出所10月接連發生員警酒駕,市警局今天將六龜分局長李崇偉加重記過一次、茂林分駐所肇事謝姓員警記兩大過免職,所長連坐轉調鳳山分局,記過兩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天下午召開人事會議,會中決議將六龜分局長李崇偉加重記過一次、茂林分駐所累犯的肇事謝姓員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加重記兩大過免職。
另外,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長高鑽考核監督不周,行政責任加重,加重記過2次,並調任鳳山分局非主管職。其餘考核監督不周人員分別核予記過一次至申誡兩次不等懲處。
市長陳其邁表示,社會大眾對於酒駕行為深惡痛絕,尤其酒駕可能會造成家庭悲劇等,市府對酒駕零容忍,執法員警違法酒駕或酒駕再犯,都應立即加重懲處。
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指出,警察人員是取締酒駕的第一線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實屬不該。只要員警有酒駕情事,一律從嚴究責,單位主管也需負起責任。
高雄市六龜警分局轄管分駐所10月發生兩起員警酒駕事件,陳其邁已指示對上週違紀累犯員警處兩大過免職,今天上午並再要求警察局嚴查分局長等相關行政責任。
他表示,「六龜分局長實在是離譜,1個月內兩件酒駕,到底在幹什麼呢?」促警察局從嚴、從速處理。
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50歲謝姓警員23日休假夜與朋友聚餐喝酒,返家時酒駕,還擦撞停放路旁車輛。事故雖未釀成人員傷亡,但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到場,發現同事肇事,酒測值還高達1.2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
高雄市警局鹽埕、左營、林園分局和刑事警察大隊今年都分別有警官或員警酒駕被抓,加上六龜分局萬山派出所長吳文瑞6日酒駕,以及這次謝姓員警酒駕,高雄市警局今年以來已有6名警察酒駕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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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