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陸籍呂姓女子於2017年和李姓男子結婚,但僅在台灣生活半年,就以不適應為由跑回家鄉,兩人也為此分居已久,讓李男心生不滿,提出離婚的要求。然而呂女卻表示自己會努力適應台灣,希望可以再給她機會,今年5月再度來台生活,原以為兩人能就此幸福快樂,但李男妹妹卻發現大嫂的工作時間詭異,且同時又有男人會接送她上下班,讓李男的妹妹感覺大嫂不對勁,上網搜尋後發現,大嫂所說的按摩店竟是酒店招待所,甚至大嫂還是該酒店的紅牌。
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呂女於2017年結婚,然而不到半年,呂女便以無法適應台灣生活為由跑回大陸,兩人也因此分居,而李男也於今年農曆過年期間提出離婚,但呂女表示她的父母不會准許她離婚,自己會盡快適應台灣的生活。
▼小姑上網發現大嫂竟是酒店招待所的紅牌。(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然而呂女今年5月時再次來台,經14天防疫隔離後,向丈夫表示自己經表姊妹介紹,到一家按摩店當任櫃台人員,但李男妹妹發現大嫂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直到晚上12點才下班,且上下班時都有男人接送,於是懷疑大嫂的職業並非按摩店櫃台人員。
小姑上網搜尋後,竟發現這家按摩店,其實是酒店招待所,而網站甚至以大嫂所拍攝的清涼照為廣告宣傳,讓李男及家人都無法接受,經雙方協調,原訂6月簽署離婚協議書,並擇期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但呂女7月時卻以出門散心為由,離家出走,至今仍未歸且音訊全無,讓李男憤而訴請離婚。
▼新竹地院判准兩人離婚。(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李男妹妹在庭上作證,大嫂婚後來台生活,不僅與家人幾乎無互動,甚至時常外出,在家住不到兩周,且婆家也無法接受呂女在酒店上班。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呂女人在台灣卻無故拒絕與丈夫聯繫、履行同居義務,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足見雙方已無維繫婚姻的意圖,判准離婚。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