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5歲男童因為不認真寫作業,竟然被劉姓女子用童軍繩綑綁,甚至壓頭浸水30秒,最終因而溺斃身亡,起初高等法院考量符合自首原則還有家屬原諒,將原本12年徒刑改判8年,但劉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也於今(26日)駁回,全案依照加暴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根據判決報告書的內容,2019年8月6日,劉姓女子看見15歲外甥寫作業的時候打瞌睡又調皮,一氣之下將外甥帶到浴室,並用童軍繩綑綁四肢,直接將外甥的頭壓進裝滿水的浴缸,即使他瘋狂哭喊「阿姨不要」、「不要綁我」,但劉女依舊不停手,狠壓將近30秒,懲罰完後,劉女便跑去客廳抽菸。
▼狠姨綑綁外甥壓頭浸水。(封面示意圖/Pixabay)
遭軍繩反綁的外甥持續在浴缸中踢水掙扎,但抽菸的劉女置之不理,直到3、4分鐘回來後,才驚見外甥已經面部朝下,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針對這起事件,起初劉女反駁,認為自己沒有殺人意圖,純粹是體罰過當,但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仍依「家暴殺害未成年罪」判處劉女12年有期徒刑。
▼狠姨獲輕判。(封面示意圖/Pixabay)
但案件經過上訴之後,劉女在二審改口坦承認罪,表示自己確實有凌虐外甥的行為,法官認為,劉女具有悔意,且事發當下有報警送醫符合自首條件,加上她獲得外甥父親的原諒,在種種因素考量下,決定依「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改判劉女8年徒刑,儘管劉女事後仍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仍於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本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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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