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孫姓前督察遭檢舉涉收賄、接受性招待、餽贈家電等,換取包庇色情業者減少臨檢,檢廉警認定收賄金額約新台幣59萬元,檢方依涉犯貪污罪起訴孫男。
檢察官指孫男自99年12月25日起任職高市府警局督察,有數十年公務經驗,但不僅不查緝劉姓業者經營的脫衣陪酒小吃店,還長期接受劉姓業者招待餽贈,嚴重減損警察正面形象,且孫男不僅否認犯行,還不斷變更供述,顯見犯後毫無悔悟,建請從重量刑。
雄檢起訴書指出,劉姓業者102年9月間媒介數名越南籍女子來台,並開設小吃店提供脫衣陪酒服務,但屢遭臨檢,劉姓業者因此向孫男關說,盼降低臨檢次數和強度。
孫男自102年底起除接受性招待,還要劉姓業者幫忙支付按摩店消費、購買傢俱、家電約24萬元,以及孫男老家修繕費約20萬元,甚至要劉姓業者給與至少3次的2萬元「交際費」等。
不過,劉姓業者最後因受不了孫男屢藉故索賄,索性不再續約經營「越南店」。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及警察局督察室調查,認定孫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劉姓業者也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