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昨晚一輛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北市府表示,經查三重客運讓肇事駕駛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足夠休息時間,已涉違法可罰2萬到100萬元。
北市警消昨晚獲報,指內湖區內湖路1段發生一起公車因不明原因衝撞至人行道事件。根據警方初步調查,肇事許姓男公車駕駛疑因睡著不慎撞上人行道,造成1名路人死亡、1名警員受傷。
台北市公運處稍早表示,初判駕駛未超時駕駛,排班紀錄也符合規定。台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康水順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至三重客運南港站對事業單位進行勞動檢查。
康水順表示,經查發現三重客運針對許姓駕駛未落實執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措施,已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規定,已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康水順表示,另查許姓司機的出勤資料,初步發現許姓司機確實有延長工時之情事,三重客運使許姓司機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足夠休息時間,已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之規定,依法可裁罰新台幣2萬到100萬元。
不過,康水順指出,許姓司機一日工作未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時數未超過46小時,連續出勤日數也未逾6日,故沒有外界所述每日工作16至17小時,以及連續工作11至13日之情事。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