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2020/08/31 18:03 字級:
讀稿
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交通部與警政署上週共同宣布,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元。

YT廣告

交通部說,近2年交通事故不減反增,民國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且很多發生在路口,為防止惡化,路口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分析,交通事故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發生在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名。

 

交通部說,104年至109年6月,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逐年增加,但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警政署已發函各縣市警察局,9月1日起,連續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警政署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取締,訂定3大原則,一是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是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第三是以攔停舉發,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罰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
高雄驚傳氣爆「冰箱炸飛」 波及多戶民宅1死6送醫
剴剴之死!保母姊妹庭上決裂了 妹妹反咬一件事
快訊/國道3號多車追撞「2車翻覆」 1人插管治療

 

【今日最熱門】
台股爆量崩跌終場挫774點 創史上單日最大跌點
快訊/22時25分宜蘭發生有感地震 初判震度4級
情侶公園大方「成人運動」 警察衝上前怒打一棍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關鍵字: 交通部 警政署 行人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