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明明已婚卻和男同事大搞婚外情,某天女子的丈夫查看對話紀錄時,竟然驚見「不能一直很大力, 我真的會死掉」等鹹濕內容,讓他相當崩潰決定提告,如今,判決結果也隨即出爐。
根據判決報告書的結果,女子和丈夫已經結婚8年,兩人還育有1子,沒想到前年丈夫卻發現,妻子與同公司的男同事互傳恩愛簡訊,兩人分別留下「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門,一直恩愛,你會反感嗎?」、「你這幾天太亢奮是吃錯藥嗎?」、「你很色耶」、「想跟你一起,但不能一直很大力,我真的會死掉」等鹹濕內容,讓女方丈夫怒控妨害家庭,並求償300萬元。
▼女子與男同事大搞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被告的女子事後辯稱,兩人只是在開很誇張的玩笑,一切對話都是幻想內容和自我安慰的方式,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因為男同事對自己有想像,所以常常會透過電話聯繫,沒有通話的時候,就會用社群媒體互傳訊息,內容才會這樣露骨,此外,女方還強調,當時丈夫有質問是否跟別人滾床單,有向其解釋,對話只是開玩笑的,並沒有發生婚外情,但也有針對訊息內容認錯道歉。
▼女子與男同事傳鹹濕簡訊。(示意圖/Pixabay)
針對這起案件,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單憑對話內容,無法證明女子與男同事有肢體逾矩行為,僅能確定兩人是透過網路文字恩愛,雖然對話內容雖然圍繞在「性」,但不排除是幻想或自我安慰的行為,再者,煽情的訊息,像是延續兩人網路對話的脈絡,難以認定,是針對過去實際發生的事情做討論,所以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在證據不足之下,只能帶著遺憾、帶著對犯罪被害人難以交代的重擔以及真相永難釐清的無力感,做出無罪判決,但不代表本院肯認被告2人行為。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Pixabay)
至於民事部分,法官認定女子和男同事有超過一般社交行為不正常的往來關係,已非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的範圍,確實侵害女方丈夫的配偶權,可是請求的300萬精神撫慰金過高,經過考量後,認為女子、男同事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