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間台中一名男子載一名女大生到台中市南屯區望高寮看夜景,看完夜景要回程時,他見女子閉眼休息,竟起了色心伸手撫摸女子胸部、大腿,還指侵對方,之後更想性侵女子,女子不斷掙扎男子才停手。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男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期間需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圖/東森新聞
判決書指出,當事人為網友關係,2019年9月15日晚間,兩人相約到台中市南屯區望高寮夜景公園,看完夜景後,男子要載女大生返回學校宿舍,途中見對方閉眼休息,竟伸手摸胸和大腿,還伸到內褲裡指侵,女子驚醒後,因害怕不敢驚動對方,只好繼續假裝閉眼休息,等車開了40分鐘後才睜眼,男子將車開到文心路上一處停車場,見女子已經清醒,竟然再度伸出狼爪,經過女子不斷反抗他才罷休,事後女子決定報警處理並前往醫院驗傷,整起事件才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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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男子坦承犯案,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兩人只是認識不久的網友關係,竟趁對方昏睡不能抗拒時想要性侵,造成對方身心受到嚴重創傷,審酌他已與對方達成調解,女子也同意讓對方緩刑。法院最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另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8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給予緩刑3年,期間需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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