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派出所楊姓員警,在2日凌晨0時左右遭到一名無照騎車的民眾衝撞,最後送醫後仍被判腦死,最後家屬決定拔管,並器捐遺愛人間。對此,網友對於該事件分出三個重點,像是認為楊員無保持防衛性距離等,不過基層員警認為,網友討論的方向都錯了!
據悉,這名21歲的楊姓員警在2日凌晨0至2時備勤勤務,過程中被通知須前往三多地區支援打架案件,沒想到在行經大安路、俊英街口時,被一名無照駕駛的17歲張姓少年,騎乘機車猛撞。經過搶救後,主治醫師3日判定有腦幹衰竭的情形,他的父母最後決定在4日下午拔管,並將楊警送進開刀房,捐出心臟、肺臟、腎臟、肝臟、胰臟、角膜、血管、瓣膜,受惠人超過10人以上。
▼楊警4日下午拔管,器捐遺愛人間。(圖/東森新聞)
事件一釋出後,立刻引起熱議,網友也紛紛提出對於此案的看法,最後分出三大重點:少年無照駕駛、楊警未保持防禦性駕駛,及國外的制度及設備較能保護警民的命。不過有許多基層的警察皆認為,網友討論的方向根本錯誤。
根據《ETtoday》報導,因為打架案件在新北市是極度被看重的列管案件,因此發生打架就一定會趕緊派人員前往現場處理,如此一來才能顯現出長官派令英明、守護居民的好形象。因此不少基層警察只能無奈承受「為長官保衛」的責任,因此有基層發文痛罵,「警察當到只能活在謊言跟升官兩件事裡,真的可憐。」
針對警鳴器掛車的位置,也有基層表示,有太多因素都能導致民眾沒聽到警鳴的聲音,像是汽車隔音效果好,或是騎機車戴耳機等。另外,基層也透露,如果沒有在5分鐘內趕到現場,開會時所長就會被檢討,最後反而是自己倒楣,「誰敢慢慢騎?」
▼打架案件是極度被看重的案件,因此發生打架事件,警察一定會趕緊前往現場。(圖/東森新聞)
對此,有副所長表示自己過路口時從未減速,無論是線上巡邏警力或是支援警力,壓力都極大,因為勤指中心會記錄每個員警的到現場時間。而基層則是說明,其實應該檢討的不僅僅是裝備和駕駛方式,還有基層被利用為上頭保住官位的工具,「如果長官為了『形象』及『升官路』,對基層的態度、壓力不變,只會有更多的楊庭豪犧牲。」
而新北市警察局則說明,其實根本沒有明文規定要幾分鐘內到場,但的確會記錄到場的時間,不過主要是鼓勵同仁可以盡快趕到現場,並不會懲罰。
(封面圖 / 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