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員工3日深夜11時許墜樓身亡,生前她曾PO文泣訴遭執行長性侵後被逼當小三、欺騙、暴力威脅,宛如「房思琪翻版」,該執行長卻對外聲稱,兩人曾是男女朋友,否認性侵林女。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熟人性侵害往往以「太愛你了」「我真的想跟你在一起」等愛情藉口美化性侵惡行,痛批惡狼「愛!愛你去死啦!」
女員工生前在臉書千字文指控涉嫌性侵的執行長數度性侵,讓她被迫交往甚至暴力相對,事後該名執行長還會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泣訴「謝謝你讓我知道什麼是愛、什麼是痛?這輩子沒這樣痛過。」而林女直至閱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才理解對方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自己的人生,讓自己成為房思琪翻版,最後選擇用結束生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熟人性侵害,是常使用的手法,往往就是在被害人還沒有搞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狀況下,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當被害人覺得「莫名其妙」「不知所措」的時候,加害人就會以「愛情」作為理由,例如,因為我太愛你了、因為我真的想跟你在一起等等的藉口,美化自己的行為。
再加上華人式的性侵害,充滿了「你一定穿太少,不然對方怎麼會對你下手」「你一定對他也有意思,不然他怎麼能輕易得手」「你怎麼沒有誓死抵抗?會不會你也想跟他做」等等流言蜚語,「於是,被害人往往會猶豫,甚至說服自己,這應該是愛,不是性侵害,不然我該怎麼辦?」。
▼女子前在臉書控訴遭廖性侵,最後讓自己成為房思琪翻版。(圖/翻攝畫面)
他進一步指出,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不知道。「因為對方一再的獻殷勤,好像真的就是愛情。若對方已經有女友或是妻子,這時候的情緒就會從被害人巧妙的被轉換成第三者。前面的性侵害已經被一筆勾銷,現在竟然變成是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戰爭」。
對此,呂秋遠不忘提醒,「你沒有同意發生性關係,這就是性侵害,無論以什麼藉口都一樣。縱然司法很難還給自己公道,還是要艱難的往前走,該提告就要做,不要覺得自己是壞掉的人」;「如果,還是選擇不要提告,那就應該要遠離那個有配偶的人,因為任何的愛情,都不應該讓你受到委屈。對加害人而言,愛情只是他可以資源回收的好工具與好藉口」,並強調「該懲罰的,不是你、不是他的配偶,而是他。愛!愛你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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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執行長哭認「愛的好痛」 呂秋遠點破關鍵怒轟:愛你去死啦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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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