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假日,都會有許多遊客前往小琉球浮潛,而民眾看見可愛的海龜,總會情不自禁想要伸手觸摸,不過要小心,這樣的舉動恐會吃上30萬元罰單。日前就有一名男子和友人到小琉球潛水,被民眾拍到觸摸海龜的影像,而海巡署接獲通報後,根據畫面在2小時後,循線找到這名男子,訊後將他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海巡署第五岸巡隊在6月30日下午1點多,接獲民眾通報,小琉球美人洞海域,「發現有潛水遊客觸摸海龜」,海巡人員透過民眾拍下的畫面,發現該名男子,有追逐海龜並不斷伸手觸摸等行為,只見畫面中的男子,看到距離自己不遠的海龜,忍不住心裏的雀躍,於是踢著蛙式,奮力朝海龜所在前進,「一下、二下」,似乎還摸不夠,男子調整一下姿勢後,再輕輕撫摸海龜殼,而海巡人員立即依影片內嫌疑人的衣著特徵,逐步展開調查,最後透過監視器畫面,並在島上的某一民宿,尋獲與影片中騷擾海龜衣著特徵相符的45歲王姓男子。
▼男子到小琉球潛水,被民眾拍下,有追逐海龜並不斷伸手觸摸等行為。(圖/東森新聞)
而王姓男子被帶回調查後,則供稱自己不知道海龜不能觸摸,海巡人員表示,今年以來,已發生兩起遊客腳踩、伸手抓海龜等案件,而遊客均辯稱不知情或沒看到警告標示,但均無法逃避觸法的刑責。對此,海巡人員也呼籲遊客「不要再犯」。
▼王姓男子被帶回調查後,供稱自己不知道海龜不能觸摸。(圖/東森新聞)
海巡人員指出,面對野生動物應「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另外如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