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潘姓男子去年11月底和廖姓女友發生爭吵,竟遷怒女友飼養的黑色貴賓狗「嘟比」,涉嫌拿電風扇支架亂棒打死「嘟比」,事後潘男辯稱不小心打到嘟比,但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6)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死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11月25日上午潘男(37歲)在廖姓女友買早餐回家時,見到自己養的
柯基犬「肉丸」和女友的
黑貴賓犬「嘟比」爭相上前迎接女友,認為女友對「嘟比」比較好,他的「肉丸」被欺負,竟暴怒亂砸家具,還拿電風扇的支架亂棒
毆打「嘟比」,造成「嘟比」尾椎斷裂、右腳骨折當場吐血
死亡。
潘男被警方移送法辦後,辯稱當時正在砸物品發洩情緒,「嘟比」自己跑過來,不小心被他打到。不過到場處理的2名警員證稱,當時詢問潘男「狗是不是你打死的?」潘男回答:「對,狗就是我打死的!」「打死就打死了,狗有比人重要嗎?」並沒有提到不小心打中或壓到等等,檢方因此不採信潘男辯詞,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死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