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拉酒店妹壞壞 色男嗆:別以為我不敢打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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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李姓男子日前到台北市酒店消費,徹夜與酒店妹喝酒,之後還帶女方出場吃宵夜,再誘騙返家,並趁酒店妹有酒意時,毛手毛腳求歡,結果遭對方拒絕,他竟變臉狠嗆「不要以為我不敢打妳」,強行性侵得逞。事後酒店妹驗傷並報案後,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2018年5月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一間酒店消費,因有意追求陪酒的酒店妹,他就和對方一路從凌晨喝到清晨5點,之後還將女方帶出場,到新北市三重的小吃店吃宵夜,接著更以買的出場時間還未結束,邀酒店妹一同回住處聊天。

 

▼李男在酒店一路喝到清晨,之後還帶酒店妹出場吃宵夜。(示意圖/pixabay)

 

不料,李男一到住處,就開始對酒店妹毛手毛腳,不僅強行脫去她的衣褲,還在對方反抗時撂下狠話,「妳真的覺得我不敢打妳嗎」、「妳覺得妳走得出去這個門嗎」,而女方因害怕被毆打,不敢使盡全力抵抗,最終遭李男性侵得逞。

 

事後,酒店妹離開李男住處,立即打電話給酒店經紀求救,並在對方陪同下就醫驗傷及報警。李男到案後辯稱,當天在酒店認識後,對酒店妹很有好感,因為想和對方交往,才會帶她出場,並強調雙方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否認暴力強迫。

 

▼李男強行脫去酒店妹衣褲,並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院審理時,調閱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發現李男事後不斷向酒店妹道歉,且李男住處電梯的監視器也有錄到他帶女方回家,以及酒店妹離開時一直講電話,還數度因站不穩而蹲下,加上女子頸部有掐痕,明顯是強迫跡象,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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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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