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日是第15屆總統副總統、第10屆立委選舉投票日,一早8點就湧現人潮,由於選票只有3張,因此排隊人潮很快就消化,不過投票期間仍發生不少違規事件。新竹一名女子帶手機進去投票,還在投票所接聽電話,基隆也傳出違規事件,結果被警方帶走。
新竹市第231投開票所上午有一名女子帶手機入場,沒想到投票期間手機響起,女子沒發現自己違法,還直覺接起電話,事後被依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3之1條,被帶回警局做筆錄。新竹選委會表示,此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適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其中第61條第3項規定,「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
▼投票所發生不少違規事件。(示意圖/東森新聞)
雖然攜帶手機的女子表示,現場人員沒有要求她交出手機,但新竹市選委會表示,場域周邊都有張貼海報,因此不管現場人員有沒有通知,只要民眾帶手機入內被發現都是違法行為,不過該名女子的選票仍算數。另外,基隆投開票所也傳出違規事件,有民眾攜帶手機進入投票區,還將選票拍下,立刻遭到票務人員制止,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
▼有民眾攜帶手機進入投票。(示意圖/東森新聞)
違法投票規定,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投票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將面臨刑責。中選會也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自當天零時起,民眾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