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過一時,卻逃不了一輩子!桃園大溪一名51歲的鄭姓男子,被指控在2016年9月時騎機車尾隨夜歸國中少女,並性侵得逞,不料鄭男遭逮捕後,警方發現他就是分別在1998、1999年犯下另外2起性侵懸疑案的「野狼125之狼」,差點逃過20年追訴期的鄭男,近日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10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當年桃園八德及龍潭等地區出現一名騎著野狼125的男子,專門對落單的夜歸女子伸出狼爪,受害者還不只一人,但鄭男從此人間蒸發、成為懸案,直到2016年又故技重施,尾隨國中女學生遭逮,這才讓他接受法律制裁。
▼當年桃園地區出現一名騎著野狼125的機車男,專門對落單的夜歸女子伸出狼爪。(圖/東森新聞)
2016年9月,一名國一女生在晚間補習結束返家途中,被鄭男騎車尾隨,並在偏僻處以相同手法性侵得逞,鄭男甚至還威脅她不准出聲:「再叫就掐死妳」,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拿著影像前往機車行詢問,老闆表示這台車相當特別,大溪僅此一台,警方便循線找到了鄭男並採其DNA,沒想到意外發現,他就是犯下10幾年前2件性侵懸疑案的嫌犯「野狼125之狼」。
▼當鄭男遭到逮捕後,他辯稱時隔多年,已經沒有記憶。(圖/東森新聞)
當鄭男遭到逮捕後,他辯稱時隔多年,已經沒有記憶,甚至在審理時抗辯,表示已超過追訴時效,但不被高院採信,認定鄭男犯案時刻意攻擊被害人頭部等要害,還加以凌虐,手段兇殘、惡行重大,因此重判10年6月,國一少女遭性侵案則判處7年10月定讞。高院提及,將來2起性侵案判決確定後,將與國一少女性侵案訂合併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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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