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外面真的不要喝太醉!新北市一名男子幫女性友人慶生,竟然趁對方喝到爛醉,不顧對方月事剛好來,直接帶至摩鐵性侵得逞。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該名色男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事發當天,該名男子與女性友人及其他朋友正在KTV歡唱喝酒,在為女子慶生,後來女子喝到不省人事,男子便主動說帶對方回家休息,未料,卻將車子直接開到汽車旅館,強制猥褻得逞,事後擔心東窗事發,還在離開時傳訊息給對方,「我送你去旅館,我就走了」、「起來記得打給我」、「妳這樣我怎麼受得了」等訊息,企圖掩飾犯下的獸行。
▼女子醉醒後,發現自己在汽車旅館,且床單上沾染著片片血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控訴,她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汽車旅館的房間,且床單上沾染著片片血跡,這才回想起當晚曾反抗過男子,卻因酒意導致意識不清,無力抵抗對方,最終仍被對方性侵得逞,得知真相後憤而報警提告。
▼女子得知真相後憤而報警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然而,對於女子的指控,男子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供稱雙方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但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子事發當下已爛醉,根本無法自己行走。法官認為,女子事後立刻報案,且有恐懼、憤怒等情緒反應,加上提出驗傷報告,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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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