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台啤當家球星周伯勳,2018年2月酒後與正妹女大生在東區錢櫃上演活春宮,事後被指控撿屍性侵。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一度證明清白。不過周男婚事卻告吹。未婚妻指控,周男雖簽訂協議書解除婚約,卻未依約給付320萬元,只付25萬元,遂要求給付295萬元;台北地院今判未婚妻勝訴,要周男給付238萬4000元,可上訴。
28歲的周伯勳在球場上表現亮眼,被冠上「籃板狂人」的稱號,原本預計2018年5月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步入禮堂,不料2月時遭到一名女大生指控性侵,不僅導致2人婚事告吹,形象更是大受影響。該名女大生指控,她2月與友人前往忠孝東路錢櫃歡唱,周伯勳清晨5點邀請當時已酒醉的她外出買菸,2人隨後搭乘電梯到KTV12樓陽台,並強行將她褲子脫下硬上,她當時曾反抗說「不要」,但周男卻說「一下就好」,一完事後搭電梯就走人。
女大生事後獨自返回包廂,打電話給周男,但周男以「要練球」為由婉拒,女大生清晨返回住處後,隨即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指控周男趁她酒醉時性侵得逞。但周男到案堅稱2人在意識清楚下,你情我願發生關係,並表示當時還和女大生聊得愉快,也是對方主動邀他到陽台抽菸並發生性關係,完事出去後還遇到好友「阿南」,阿南當時還將2人拉回包廂繼續狂歡。
檢察官勘驗監視畫面,發現女大生進出KTV時,神智清醒、有說有笑,再傳喚當日與會相關人,證稱當時周與女大生說要外出買菸,女子離去、返回時均無異狀,認為是女大生因為周男「射後不理」才會提告,由於全案僅有女方單一指控,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封面圖/周伯勳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