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高雄一名男子,2017年在友人住處聊天,結束後載著其中一名女性友人返家,沒想到在路途上,男子卻起了邪念,將女子壓制在駕駛座,接著性侵得逞,事後男子挨告,竟然還說兩人是合意性交,「她有配合我,將屁股翹高」,最終法官不採信男子說詞,一審判他3年8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男子於2017年7月30日晚間8點多,和被害女子一起到男子友人住處聊天,一群人就這樣聊到凌晨,男子見時間不早了,便開車送女子回家,沒想到後來男子心起歹念,竟將車輛停靠到旁邊,接著不顧女子反抗,脫下女子褲子,性侵得逞,甚至還在女子體內留下「子孫」。
▼女子被男子載回家,卻在途中遭性侵,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後來友人發現女子有東西忘了拿,打電話給男子,男子載著女子返回友人住處,一停下車女子就狂奔到友人家門口,拍門大喊:「你朋友性侵我!」接著向嚇得不知所措的友人借用手機報警。不過男子到案後卻辯稱,他和女子算是男女朋友,兩人在車上發生關係是「合意性交」,還說女子當下有配合他,主動將屁股翹高,「讓我順勢脫下她的褲子」。
▼男子事後遭逮,竟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不過法官勘驗兩人對話後,發現男子頻頻跟女子道歉,不過女子並不領情,後來男子傳訊說,要請胞姊維護他的權益,讓女子翻臉回:「保護你的權益,笑死誰啊?叫你姊來跟我講,換我強X她女兒,看她會怎樣?」而男子見狀則回:「別生氣啦」。最後法院不採信男子證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8月,由於事後女子原諒男子,願意以25萬元和解,因此二審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還必須接受法治教育10場及60小時的義務勞動,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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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