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樣?一名國三女學生在網路上交友,認識了林姓男網友,兩人經常有鹹濕對話,聊著聊著,女學生被挑起慾火,決定偷嚐禁果,獨自騎車3小時到林男住處,不過由於林男也是第一次,兩人都相當生疏,林男還因為太緊張「誤闖後庭」,讓女學生痛得大叫,事後回家還「排便不順」,最後女學生怒告林男性侵。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國三女學生事發當時15歲,她2017年2月透過網路認識19歲的林男,兩人經常互傳鹹濕對話,直到同年9月,兩人發生關係,女學生指控,當時是林男主動邀她去住處,還性侵她得逞,不過林男到案後喊冤,強調根本是女學生自己打電話來,說要去他家,還騎單車騎了3小時才到。
▼女學生騎單車3小時去林男家,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林男表示,當天兩人先互相以言語挑逗,後來他問OK嗎?女學生回應OK之後,兩人才有進一步親密行為,不過由於林男和女學生都沒有經驗,林男疑似因為太緊張「走錯門」,讓女學生大叫「很痛!」事後也相當不舒服,女學生還傳訊給林男說:「我到家了!好尷尬喔!都你啦!害我現在排便不順!」林男則回:「等等就好了!」女學生則無奈說︰「應該吧!誰叫你插錯地方!快虛脫了!」
▼林男「誤闖後庭」,讓女學生相當不舒服,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而沒想到事後女學生竟然跑去告林男性侵,不過檢方認為,兩人在發生親密關係後還有保持聯繫,甚至還有討論性行為相關話題,認為應該無強制性交情事存在,且如果女學生真的遭到強壓性侵,身體應該或多或少會受傷,不過驗傷結果顯示不僅身體沒有外傷,陰部、肛門也沒有明顯外傷,檢方也發現女學生在臉書上虛報年齡,還對林男說自己大於16歲,混淆林男,因此最終判林男不起訴處分。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