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本該家家團圓,共享天倫,但桃園一名許姓人妻,竟給老公戴了頂大綠帽!她去(2018)年過年向老公誆稱要去澎湖,卻跑去屏東和李姓男子嘿咻纏綿,兩人不但啪得火熱,李男事後還傳訊息給許女說「你是我的女人,我是你的男人」。法官認定,李男利用甜言蜜語擄獲許女芳心,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友分際,許女精神和肉體雙重出軌,依相姦罪判李男3月徒刑,還須賠償許女丈夫30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2月19日至21日間,李男明知許女是有夫之婦,卻仍在屏東住處與她發生關係,李男應訊時辯稱,許女只有在她家過夜,不過2人什麼都沒做;許女則供稱,她獨自跑到屏東遊玩3天,並在李男住家和他翻雲覆雨,事後心有愧疚的她,便向丈夫坦承此事。兩人說法明顯有出入。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李男曾向許女曖昧喊話「因為你是我的女人,我是你的男人」、「我知道你是我想要的女人」,許女則回「你會等我嗎?」、「你真的會愛我一輩子嗎?」、「好,我離婚」等話語,李男也不斷勸許女甩掉老公和他在一起,「如果你不怕跟我的話,就結束跟我,我們不要結婚,看你要我等你多久」,字裡行間滿是橫刀奪愛的決心。
法官認定,春節本是家人團聚重要節日,許女卻藉故拋夫棄子,甚至願意大老遠南下屏東找李男幽會,顯然李男在她心中重於家人。而且兩人對話內容簡直是熱戀中情侶,李男頻頻向許女表達愛意,甚至一再勸說對方拋棄婚姻,並與自己雙宿雙飛。
▼李男明知許女有家室,卻不斷想要橫刀奪愛。(示意圖/pixabay)
法官也認為,許女和李男已逾越朋友分際,已經達到靈肉合體的程度。李男無視許女已有家庭,仍熱烈追求還欲「上位」,多次苦勸許女離婚,破壞他人家庭屬實。加上李男犯後態度不佳,不願坦承犯行,遂依相姦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許女丈夫連帶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判李男須賠償吳男30萬元。許女的部分,丈夫選擇原諒她故撤告,法院不受理。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