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葉毓蘭 Facebook)
台灣詐騙集團一個比一個還要猖狂,各種想法各種手段,就是要奪取他人的錢財,連警大的教授都被騙過,你相信嗎?
現任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的葉毓蘭,之前擔任過警大教授,而她今天在臉書發表了看法「看中人心『貪念』,這是法官同情詐騙犯的原因所在,認為被害人也有責任」,更是自爆自己也曾經是受害者,因為在網路上購買電腦,同時也過份自信於對方知道自己是警大的老師,所以拿定對方絕對不會騙她,但殊不知她警大教授的身分被吃定,怕丟臉不敢報案,毫不猶豫地把她當肥羊給宰了。雖然她發現後迅速報警,原具體求刑三年,但法官卻輕判成一年。
葉毓蘭感慨地指出「低刑期成就了詐騙的高獲利,讓台灣成為世界上的詐騙王國,只可惜人微言輕,十五年過了,詐騙越判越輕,輕到易科的罰金比我繳的稅還少,輕到連檢察官都沒有意願承辦」最後點出,若政府繼續輕判而間接縱容詐騙犯罪,總有一天持台灣護照的我們就會成為各國提防的對象,而網友們紛紛回應、「詐騙集團真的非常可惡,害他人家破人亡」、「法官相當重視嫌疑人或被告的人權,又何曾想過這些被害人的人權與正義又在哪裡」、「可悲……丟臉丟到國外」。
葉毓蘭臉書全文如下:
這則新聞很重要,但是標題下得很差,也反映出為何詐騙犯被輕判的核心問題:看中人心「貪念」,這是法官同情詐騙犯的原因所在,認為被害人也有責任。
就是這個迷思讓被害人背上「貪」、「蠢」的駡名,在發現被騙後,不敢求助,才會使詐騙犯罪如此猖狂。
詐騙看中的不是人性的貪念,還是獵殺人性的善念,所有的美德:信任、樂於助人、守法、善良,都成了詐騙集團坑殺的對象。大陸的被害人因為敬畏公檢法被騙,我的親人因為想要幫助人被騙,尹啟銘因為愛子心切被騙,劉翠溶因為專心學術研究、涉世不深被騙,都與貪念無關!
我是元老級的詐騙被害人。在2001年,我上網購買筆記型電腦,遇上了騙徒。在短暫通話之後,我過於自信賣家知道我是警大的老師,一定不敢騙我;殊不知他看上的就是我的身分,吃定我丟不起這個臉,一定不敢報案,會像其他的被害人一樣越陷越深了,所以毫不猶豫就把我當肥羊宰了。我在發現被騙之後,一方面繼續與騙徒虛與委蛇,讓他覺得我還會繼續匯款,另一方面通知學生逮人。當然,我滙去的款項已經追不回來了,至少因為我的勇敢「認錯」,迅速報警,暫時中止這個騙子繼續行騙。只是在後續的起訴審判過程中,我發現詐騙之所以氾濫,法官的輕縱是最主要的原因。這個前科累累、假釋中的騙子,從沒有正當的工作,靠著詐騙開名車、穿華服,被捕時是開著數百萬的Jaguar 名車。當時檢察官因為有我的鐵證,依被告以詐騙為常業,在假釋期間犯案,具體求刑三年,但法官只判了一年。
從那時開始,我不斷寫文章呼籲政府正視詐騙泛濫的結構性因素:低刑期成就了詐騙的高獲利,讓台灣成為世界上的詐騙王國,只可惜人微言輕,十五年過了,詐騙越判越輕,輕到易科的罰金比我繳的稅還少,輕到連檢察官都沒有意願承辦。
肯亞案後國人總算有機會看到台灣人行騙天下的功力了。如果政府再繼續縱容詐騙,總有一天持台灣護照會成為各國提防的對象,擔心你是詐騙集團的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