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哭KTV被撿屍!同居人怒告 驚揭暗黑人體研究
一名女子指控日前與林姓友人相約到KTV歡唱,期間一夥人邊喝酒邊聊天,沒想到散場後,林男竟把爛醉的她帶到摩鐵性侵,甚至堅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後來女子同居人得知此事,氣得報警提告。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女子事後曾傳訊息給林男,提到約砲、人體研究等曖昧話語,反應明顯與一般受性侵害的受害者不同,因此對林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子今年6月間與林男到新北市某KTV飲酒狂歡,散場後林男將她帶往汽車旅館,趁她酒醉意識不清、無力抗拒時,脫光她的衣物性侵得逞,事後同居人得知此事,不甘心她受辱,直接帶女子到警局報案。
▼女子與林男到KTV喝酒狂歡。(示意圖/pixabay)
林男到案後供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並非逼迫性侵,當晚女子意識清醒,還與他一同搭車到汽車旅館,嘿咻前後女子也有打電話給同居人,不過女子和同居人通話後,開始情緒不穩,說了一些氣話,隔天凌晨3點多就自己叫車離開,他則是在汽車旅館睡到7點多才離去。
▼事後女子酒醉意識不清,被林男趁機帶往汽車旅館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檢署開庭時,女子聲稱,自己在KTV就喝到斷片,完全沒有去汽車旅館的記憶,加上她長期吃安眠藥,記憶力衰退,很多事情都想不起來,她也表示,自己原本沒打算提告,希望事情就此結束,但同居人吞不下這口氣,非要她報警,因此才會對林男提告。
檢方調查後認為,女子指述前後不一,而KTV及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已被覆蓋,無法調閱查看,但女子事發後還傳訊息給林男,「對不起,昨天發生太多事了,對你說了氣話」、「該看的你都看了」、「哈哈有機會,人體研究」、「那個來,改天約砲」、「你要滿足我」等語,甚至兩人6月底還相約前往外雙溪散步,直到7月中旬女子才報案提告,顯然與常理不符,因此5日偵結後將林男不起訴。
▼女子雖堅稱被性侵,但事發後還傳訊給林男,提及「約砲」、「人體研究」。(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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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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