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出門在外,食物和飲料要下肚前,都要特別小心。一名女子小乃(化名),在微信上認識了家住新北市的羅姓男子,兩人相約見面後,羅男覬覦小乃美色,在飲水中下藥,並趁其昏迷時性侵得逞。小乃驚醒後發現自己只穿著內褲,憤而對羅男提告,法院判處羅男9年有期徒刑,及賠償小乃100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羅男與小乃於2017年11月3日深夜11點左右,透過微信相識,2人相約羅男臥室喝酒、打牌,沒想到羅男卻對小乃動了歪腦筋,趁她不注意時,將安眠藥摻進水中,小乃飲用後陷入昏迷,羅男便伸出狼爪,性侵得逞。隔日下午3點左右,小乃驚醒後發現,身上只剩下一件內褲,而羅男就躺在一旁,她的大腿上出現瘀青,頭也非常昏沉,「整個人很不對勁」,離開羅男住處後,她直奔警局報警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150萬元。
▼小乃喝下羅男遞給她的水,沒多久就陷入昏迷。(示意圖/Pixabay)
惡行曝光後,羅男否認下藥性侵,甚至還辯稱是為了助興,過程中有詢問小乃「舒服嗎」,對方還有回應,這番說詞被小乃打臉!她表示,當時羅男遞給她的水有些混濁,味道也有點奇怪,羅男還解釋是水壺底部不乾淨,她喝完水沒多久就不省人事,完全沒跟羅男談到任何有關性交的話題,強調自己沒有同意羅男下藥、發生性行為。
▼羅男對小乃下藥性侵得逞,遭判處9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另外,小乃驗傷時,在內褲上驗出除了羅男的DNA,還有另一位不明男子的DNA,不排除是小乃在昏迷中有其他男子接觸,或者是採證期間沾染上的,目前無法下定論。台北地方法院以「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羅男有期徒刑9年,雖然羅男不服上訴,但被高院駁回,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民事部分,羅男應賠償小乃10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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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