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
桃園市政府一名50多歲的吳姓秘書(已離職),以邀泡茶為,竟起色心性侵女同事。被害女子向檢警指控,因為吳是上司,所以答應和對方一起進辦公室泡茶,未料竟遭吳姓官員
強吻、襲胸,過程中女職員不斷反抗,大喊:「不要!」,吳姓官員不僅沒有收手,還稱「我知道、我知道,一次就好」,以手指侵犯她下體得逞,又拉她的手摸其
生殖器。根據《蘋果》報導,吳男承認親吻、撫摸等事實,但強調是兩情相悅,「若有半點強迫,家裡死人」。
檢方調查,吳男事後曾與女職員當面對質,還下跪道歉,加上有錄音、驗傷單證明,因此認定有犯罪事實,桃園地檢署昨天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