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無照飆速失控撞死3人的謝亞軒,一審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13年,他的朋友黃佑呈被判11年。30日二審宣判,因為謝亞軒已經跟其中一名家屬達成和解,也跟其他家屬表達願意賠償,二審改判12年,黃佑呈改判6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記者vs.競速奪三命肇事者謝亞軒:「和解金怎麼湊出來,知道媽媽在外面打工,知道媽媽打工幫你籌和解金嗎,撞死3個人還想輕判嗎?」
面對記者提問謝亞軒不回應,被法警帶上樓,2018年他跟朋友黃佑呈,在台北南京東路無照競速,謝亞軒失控撞騎樓奪走三命,一審法官,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謝亞軒13年,黃佑呈11年有期徒刑,上訴後,30號二審做出宣判,謝亞軒改判12年,黃佑呈6年有期徒刑,2人都有到庭聽宣判。
▼謝亞軒懇求法官輕判,表示願意用餘生償還被害者家屬。(圖/東森新聞 )
記者vs.競速飆車黃佑呈:「黃佑呈,改判六年可以接受嗎?」
二審兩人刑度差異在,合議庭認為黃佑呈雖然無駕照競速,但沒有要致人於死的犯意,所以改「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輕判6年,均可上訴。
至於謝亞軒在二審開庭,曾請求法官輕判,說自己年輕不懂事,願意用餘生彌補被害家屬,並賠償每名死者500萬元,加上母親當庭,捧著借來的100萬,痛哭失聲家屬原諒,所以改判12年有期徒刑,不過和解過程,三名死者家屬中,只有保全家屬願意和解,回收車死者夫婦兒女,至今還未原諒謝亞軒。
框死者黃姓夫婦兒子:「謝亞軒13年改12年,這樣子我還可以接受,畢竟他跟一方和解,謝亞軒家屬從來沒拜訪過,也沒有來道歉,也沒打電話,什麼都沒有,你說你有誠意,我看不到誠意在哪。」
▼只有保全家屬願意和解,回收車死者夫婦兒女,至今還未原諒謝亞軒。(圖/東森新聞 )
黃姓死者夫婦兒子強調,法庭上說願意致歉賠償,但至今沒有行動,謝亞軒改判12年,黃佑呈6年,尊重法院宣判,只是三條人命,絕不是一句抱歉和500萬和解金就能挽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