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蔡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先以要自殘為由,騙對方到他的租屋處,之後趁機強壓硬上,性侵得逞,更離譜的是,男子食髓知味,再以威脅拍下兩人性愛光碟、揚言散佈性愛影片等理由,又數次性侵女子,甚至不顧她生理期,硬是要闖紅燈,最後女子情緒崩潰,才含淚提告。
判決書指出,蔡男和女子2017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而交往,不過兩人才在一起不久,女子就發現蔡男未經同意看她手機,此舉犯了她的大忌,因此果斷決定分手,但蔡男不肯還惱羞成怒,同年3月先是揚言自殘,讓擔心出意外的女子心軟,跑到其租屋處查看,等到兩人獨處,再趁機性侵得逞。
時隔數日,蔡男又打電話給女子,利用「妳確定我沒有錄任何影片嗎?」暗示女子他可能握有2人的性愛影片,雖然事實上沒有,但女子還是十分緊張,因此不安的到蔡男租屋處查看,蔡男見她上門,便恐嚇若不發生性關係,就會公開影片,女子在傷心又恐懼心情下,又再度遭性侵。
▼蔡男用各種理由,數度性侵女子。(示意圖/pexels)
過了半年,女子以為終於擺脫惡夢,豈料蔡男再同年10月,又突然打給女子,威脅她再10分鐘之內抵達指定摩鐵,否則就要將私密影片公開至網路,女子被連續騷擾,已經身心俱疲,但擔心私密片被曝光,還是趕到摩鐵,怎料蔡男惡性不改,明知到女子正值生理期,還是將她拉到浴室性侵得逞。
女子被3度性侵,終於忍無可忍提告,蔡男到案後則是坦承犯行,同時表達強烈悔意,因為自己實在太愛慕女子,才會精蟲衝腦,無法克制私慾,後來雙方達成和解,蔡男意願賠償,女子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附帶義務勞務2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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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