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性需求非常大又常疑神疑鬼,只要妻子外出工作,謝男便不斷傳簡訊「明明知道我早上要X你,卻故意出門」、「趕快回來餵飽我」,不斷要求妻子回家恩愛,導致對方崩潰且身心俱疲,訴請離婚。
根據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09年8月結婚,但是婚後不久,謝男經常對妻子疑神疑鬼,嚴格控管她的行蹤,甚至常傳不堪字眼給妻子,像是「妳不回家睡覺,讓人懷疑妳有外遇,還讓我戴綠帽子,我無法接受,妳是不是有老相好?」、「妳每天喝酒,是要怎麼懷孕?連和誰懷孕都令人懷疑?」。
▼兩人結婚不久,關係便出現裂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簡訊還出現更誇張的內容,「不和我做愛,還說要去高雄,做什麼也不講,八成去做援交,令人懷疑」、「老婆,妳不讓我X,我找徵信社抓姦成功,妳和對方各賠我60萬。趕快回來餵飽我。」、「我半個月沒做愛,快崩潰了,三個選擇,一、趕快回家跟我做愛;二、妳提起離婚訴訟;三、我被迫提起刑事訴訟。」
妻子在法庭上指出,105年1月間她已經懷孕數月,謝男卻以胎兒非男性為由,要求她墮胎,因為擔心會被趕出家門,不得不順從;且謝男在家中也經常尾隨在身後,不斷要求發生性行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因此提出離婚訴訟。
▼因為懷的不是男生,妻子被要求墮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妻子與前夫的兒子也向法官表示,「養父(謝男)對我與媽媽不好,養父賺的錢沒有拿回來,都是媽媽賺錢養我,我看過養父跟媽媽吵架十幾次,他們都在吵生小孩的事情,因為養父要媽媽生小孩,但媽媽不要生,養父會懷疑媽媽外遇。108年1月4日晚上養父還不讓我出門,是我媽媽準備報警,他才讓我出門,我看到養父會很害怕。」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夫妻有履行同居之義務,但夫妻間房事須共同協調,彼此尊重他方意願,謝男卻不尊重妻子的性自主權,以近騷擾的方式不斷要求性關係,此行為已嚴重危及婚姻且難以維持,判准2人離婚。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