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的大雅火警,有不少人認為明明沒人受困火場,為什麼還讓消防員進火場?消促會理事長楊適瑋也接受採訪表示,在消防局還有消防署的代表說過「打滅這場火,就是要找到火點,這些是我們在會議過程中,千真萬確的」,對此,消防署表示絕對沒有這回事,會以消防員安全作考量,而且進火場,都有經過現場指揮官評估。
台中大雅火警2名消防員殉職,再度掀起論戰,消防員是否該進無人受困火場,消促會理事長楊適瑋在臉書提到,除了進去找火點以外,沒有其他救災的方法了嗎,消防署說對,楊適瑋則還原當時情形。
▼去年4月敬鵬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後,推《消防法和災防法》。(圖/東森新聞)
消促會理事長楊適瑋:「在消防局還有消防署的代表,對啊我要打滅這場火,我就是要找到火點,這些是我們在會議過程中,千真萬確的。」
楊適瑋也說,希望政府能重視第27條之1修法討論,因為去年4月,敬鵬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後,推《消防法和災防法》,內容包含保障人員安全,建立殉職調查機制以及化災專責等等,但只有一讀通過,這次會期也沒有納入排程。
▼消防署澄清,沒有要消防員罔顧生命和危險衝火場。(圖/東森新聞)
消促會理事長楊適瑋:「我是做做樣子也好,我是冒死衝進去也好,總之我就是會進去,這時候民眾也大概不會有什麼意見,因為我最危險的我都幹了。」
消防署也澄清,沒有要消防員罔顧生命和危險衝火場,更強調,早就已經規範無人有危險的火災,在現場指揮官評估下,就不會讓消防員冒險。
▼消防署澄清在現場指揮官評估下,就不會讓消防員冒險。(圖/東森新聞)
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如果沒有人命危害或者是會危害到救災人員的,這是相關規定,都有很明確的說明。」
盤點進5年大火殉職,共有15名消防員犧牲,通通都是違章工廠釀禍,何時能重視消防權益,加緊腳步修法,外界都很關注。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