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未申准於108年10月1日假臺北車站南2門前,舉辦「慶祝光輝十月廟會民俗活動」集會活動,活動於14時40分開始,現場進行表演及舞蹈活動,至15時28分該黨張○樂於進入會場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沈炳信立即以該活動違反集會遊行法,向該黨張○樂、胡○剛依序15時28分第1次舉牌警告、15時38分第2次舉牌命令解散、15時48分第3次舉牌制止及15時49分第4次舉牌再制止,完成法定程序後,該分局即依集會遊行法,驅散現場參與活動之群眾後,群眾陸續散去。
▼中華統一促進黨至臺北車站南2門前違法集會。(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臺北市政府柯市長及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甚為重視特定人士挑起滋擾危害公眾安全案,要求務必依法執法,北市警局再次重申,必秉持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之立場,針對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法集會活動,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國家安全法偵辦移送,該局表示公權力務必貫澈,不容許違法暴力發生,以確保社會安定與秩序。
▼分局即依集會遊行法,驅散現場參與活動之群眾後,群眾陸續散去。(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臺北市政府柯市長及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甚為重視特定人士挑起滋擾危害公眾安全案。(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封面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