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就讀交大的倪姓男大生,去年7月在彰化139縣道遭撞身亡,當時冷血肇逃的63歲郭姓男子遭死者雙親各求償超過千萬元的損害賠償,法官審酌後,判決全照原告請求,郭姓男子須賠償兩千多萬;另外,二審刑事判決應執行5年,比一審2年4個月判得還要重。
▼一名交大的倪姓男大生,去年遭郭男車撞身亡。(圖/東森新聞)
21歲的倪姓交大高材生,去年7月29日在彰化139縣道遭撞身亡,原本他和父親一起騎腳踏車,特別在路口停下等後方的父親趕上。
卻遭63歲的郭姓男子開車衝撞,送醫不治,郭姓男子肇事逃逸,警方還是依他掉落在現場車子標誌的LOGO,隔天才循線找到人,倪姓大學生父母對郭姓男子各求償1048多萬和1044多萬的損失賠償,法官審酌後,判決全照原告請求,郭姓男子須賠償兩千多萬。
▼被撞騎士父親指控,被害人從未向家人道歉。(圖/東森新聞)
被撞騎士父親倪爸爸:「要嚴厲地懲罰,開那麼多次庭要求他道歉,完全都沒有道歉過,很冷漠啊,好像是我兒子的錯一樣,不該被他撞到,那種態度,而且檢察官在訊問的時候,他還瞪我們。」
倪爸爸說,庭訊中郭姓男子聲稱小學畢業,月收入只有2萬餘元,遭收押後沒工作,名下以沒有不動產,認為家屬要求1千萬元精神撫慰金過高,他請求酌減為80萬元,遭法官駁回,僅管判決全照請求賠償,郭姓男子刑事遭判決應執行刑五年徒刑,但倪爸爸悲憤難忍。
被撞騎士父親倪爸爸:「 (現在就算有騎車)也不會從那邊經過。」
記者:「就是怕會想到兒子就對了?」
被撞騎士父親倪爸爸:「對啊,每天也看著兒子的照片跟他聊天。」
▼法官審酌,郭姓男子須賠償被害家人兩千多萬。(圖/東森新聞)
對兒子的思念沒停過,郭姓男子肇事逃逸致死罪的部分仍可上訴,重判須賠倪家父母兩千多萬的賠償金,卻換不回受害家屬親子天倫。
(封面圖/取自當事人臉書/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