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運動的蔡先生2014年參加基隆市府舉辦的鐵人三項,沒想到騎自行車途中行經的道路竟然有個大洞,害蔡先生摔飛,撞上護欄,導致下半身癱瘓,當時基隆市政府一度認為是男子中暑摔車和坑洞無關,一審判賠蔡先生9百41萬元,市府上訴,二審今天改判基隆市府賠償8百83萬元。
摔車重傷蔡先生:「我還有兩個小朋友,對,我一定要起來。」
躺病床上聲音微弱,2014年參加基隆市政府舉辦的鐵人三項,在自行車項目慘摔半身癱瘓,一審法院判市府敗訴,賠償蔡先生工作損失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撫慰總計941萬,另外兩名女兒各42萬,一共1025萬元,但基隆市政府不服上訴,高院18日就蔡先生部分改判883萬4963元。
摔車重傷蔡先生哥哥:「頸椎、胸椎、脊椎,三個椎都中。」
緊握哥哥的手,怎麼也沒想到開心參賽卻發生意外,頸部骨折用固定器,脊椎、肋骨斷裂,動彈不得。
▼基隆湖海路上的大坑洞,長約50公分,深4公分。(圖/東森新聞)
摔車重傷蔡先生哥哥:「它自行車整個後輪彈起來,然後整個人就飛出去撞到水泥柱,撞到頸椎、胸椎、脊椎全斷。」
意外地在基隆湖海路,害蔡先生摔倒的大坑洞只用水泥填補,凹凸不平,拿尺測量長50公分,深4公分,基隆市府當時懷疑是蔡先生自己中暑摔車,但法官認為,依自由競速車車速每小時33.3公里,換算成每秒9.25公尺,坑洞跟摔車處距離18公尺,反應時間只有1.94秒,認定摔車重傷符合「力學原理」,加上比賽前市府明明知道有坑洞卻沒處理,有賠償責任,意外前多次參加路跑、自行車、舉重比賽,如今下半身癱瘓失去行動能力,無法正常工作,一審判市府賠941萬元,但基隆市府上訴,二審判賠883多萬元,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推算,蔡先生看見坑洞時,反應時間只有1.94秒。(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