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大六年前爆發舞蹈教師甄選弊案,第二名的張婷婷被錄用,而曾獲國家文藝獎舞者姚淑芬排名第一卻落榜,事後調查發現當時校長謝顒丞與系主任吳素芬涉嫌竄改「擬聘建議表」被告上法院,近日判決出爐,校長謝顒丞遭判刑一年六月,而系主任吳素芬被判刑一年四月。
姚淑芬曾獲國家文藝獎舞者,六年前參加台藝大舞蹈系老師甄選,排名第一卻沒被錄用,原來她被當時的校長及系主任,竄改成績名落孫山。
▼姚淑芬排名第一卻沒被錄用。(圖/東森新聞)
2013年1月,台藝大甄選舞蹈系專任教師甄試評分結果,第一名為姚淑芬92.4分,第二名為張婷婷的82.2分。
同年三月系主任吳素芬,召開教評會初審聘任案,決議依成績排序製作擬聘建議表,送交學校教評會,最後再轉給當時台藝大校長謝顒丞核示。
但沒想到謝顒丞涉嫌要求系主任把「擬聘建議表」上,「順位欄」竄改成「面試序號欄」,並註記沒有依順位排序,敬請鈞長勾選等文字,他則在「校長核示」欄批核,「經諮詢吳主任三位面試者均很優秀,因此這次聘任以張婷婷助理教授為第一人選」,並直接勾選張婷婷。
▼謝顒丞涉嫌要求系主任把「擬聘建議表」上,「順位欄」竄改成「面試序號欄」。(圖/東森新聞)
到底為什麼這樣做沒人知道,但檢方調查,因為這樣竄改致姚淑芬落選,當時已將系主任吳素芬依涉嫌偽造文書罪,判她徒刑一年四月,近日新北地院再依偽造文書罪,判前校長謝顒丞一年六月徒刑。
得知消息後謝顒丞目前人在國外,他表示不能接受,因為整件事他真的非常非常冤枉也非常非常痛苦,雖然目前已不是校長,但謝顒丞仍是台藝大教授,因此遭到判刑,教育部表示,會依教師法及大學法規定,未來謝顒丞是否解聘,將由台藝大教評會自行審議。
(封面圖/取自台藝大舞蹈系系學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