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良心!高雄一名侯姓男子,受女友所託,幫忙照顧女友年僅11歲的女兒,沒想到他卻色心大起,在女兒的飯菜裡加料,迷昏對方之後再性侵得逞,期間女兒一度痛醒,但無力反抗,只能眼睜睜看侯男逞獸慾,而侯男被告後,竟辯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不過最終法官不採信,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侯男和一名越籍女子是男女朋友,而越籍女子有一名11歲的女兒,2016年間,女兒和母親一起到高雄生活,當時侯男還幫母女倆租了一處套房落腳。就這樣直到2018年3月23日,由於女友有事要返回越南4天,因此委託侯男幫她接送女兒上下課,並照顧女兒生活起居,侯男一口答應。
▼侯男對女友相當好,卻對女友女兒伸出魔爪,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沒想到侯男卻拿出自己不法取得的藥物,並加進女兒的晚餐裡讓她吃下,一度先行離開,等待藥效發作,後來女兒出現頭暈、想睡的症狀,侯男又拿出一種不明膠囊,宣稱可以舒緩肌肉痠痛,女兒也不疑有他服下,最終陷入昏睡狀態,侯男見狀就脫下女兒衣物,對她性侵得逞,期間女兒因為下體疼痛,一度醒來並抵抗,不過由於藥效發作,又再次陷入昏睡。
▼女兒身心受創,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事後女兒身心受創,向友人求救,再由學校幫忙報警,事件才因此曝光,不過侯男被告後矢口否認下藥性侵女兒,還說自己「沒辦法勃起,有性功能障礙」,企圖脫罪,不過侯男拿出的資料,僅可證明他向醫生說自己「挺而不持久」,沒辦法證明他性無能,最終侯男被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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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