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7)天最高法院破天荒的提訊鄭捷,讓他有自我陳述的機會。鄭捷前年在北捷上91秒隨機砍殺,造成4人死亡、24人輕重傷。一、二審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合併判處鄭捷死刑。最高法院主審法官黃瑞華,依舊不改其「大砲」個性,破例讓最高法院提訊犯人,願聽鄭捷自我辯述。
據民國90年7月《自由時報》報導,黃瑞華曾判有性侵女信徒的牧師唐台生未有「強制」之意無罪;在2006年任宜蘭地院院長時,主動投書媒體質疑陳瑞仁檢察官起訴陳水扁,其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違憲,黃的行為讓當時的司法院長翁岳生看得跳腳,致電口頭告誡,要求她謹守法官分際,但黃不認同,仍主張她有言論自由。
黃瑞華擁有豐富的審判實務歷練,「大砲」個性也讓她受到關注。此次合議庭決定破例讓鄭捷在最高法院法庭陳述自己看法,確實未演先轟動,但面對4條人命以及造成社會迄今極大的恐慌,合議庭的判決結果,全民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