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23歲李姓男子去年無照開車,載四名友人和一名3歲女童,在國道一號苗栗銅鑼路段疑似超速失控發生車禍,造成車上兩名少年和3歲女童死亡,但法官考量死者沒有繫安全帶,女童也沒坐安全座椅,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只判李姓男子1年2個月徒刑。
▼去年12月,一名23歲李姓男子無照駕駛釀車禍釀3死。(圖/東森新聞)
去年12月9日凌晨4點多,國道一號銅鑼路段發生三死車禍,白色轎車內,坐在副駕駛座的江姓少年,和後座被抱著的三歲女童都被拋出車外,連同車內一名徐姓少年也傷重送醫不治,現場慘不忍賭。
遭撞貨車乘客:「他們兩台要超我們的車,結果他沒有超過去,撞到我們的車頭,他提早轉進來。」
三歲女童母親在醫院哭喊,但也喚不回女兒性命,事發後警方查出,開車的23歲李姓男子根本沒有駕照,當時他載著四名少年和三歲女童到台中夜遊要回家,以時速143公里的車速從外線要超車,結果車尾掃到開在中線的小貨車的車頭,轎車猛烈自撞內側護欄後,車內江姓少年跟女童就被強大力道拋飛車外,釀成三死悲劇,但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卻只判李姓男子1年2個月徒刑。
▼男子超車失控發生車禍,撞上在中線的小貨車。(圖/東森新聞)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被告符合自首規定可以減輕其刑,另外參酌兩位死亡的年輕人當時都沒有繫安全帶,幼童的母親又將小孩交由陳姓未成年人徒手抱著,沒有使用幼童專用的安全座椅。」
民眾:「判太輕了吧,叫這些父母親如何能接受,情何以堪啊。」
▼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決男子1年2個月徒刑。(圖/東森新聞)
肇事的李姓男子之前就從曾經在臉書PO文,炫耀自己無照上路,還曾因為懸掛失竊車牌衝撞警車,吃上竊盜和妨害公務罪,如今又有三條年輕生命因為他葬送,由於過失致死罪高刑度是兩年,家屬不服,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