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6年來遭
性侵300多次,現在才報警?
據《自由時報》報導,新竹一名40多歲美魔女小澐(化名),6年來週週都遭李姓男子開車載往
摩鐵性侵,小澐強調,若她不服從,李男就會在她家面前逗留,狂按喇叭,為了不讓鄰居閒言閒語,最後逼得她不得不服從,並且還說,李男載她到
汽車旅館後,會命令她脫衣服,如果不聽話,李男就會動手脫還帶語帶恐嚇罵三字經,然後就性侵她,最後她決定控訴李男強制性交及恐嚇。
李男承認與小雲發生多次性關係,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而且已交往8年以上,每次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但檢方認為,美魔女小澐遭性侵300次居然都沒報案,覺得非常不合常理,上週偵結不起訴。
檢方認為,已40幾歲的小澐有應有足夠的知識及社會經驗,如果不想和李男出門,可以直接拒絕對方,聲稱因為怕鄰居閒言閒語才被迫出門,令人匪夷所思;這6年來,以一個禮拜一次頻率計算,雙方應已發生約300次性關係,但為什麼都沒報警?讓檢方覺得指控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