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女友睡覺照 她看完笑了!分手後…男慘挨告
台北市一對情侶曾經一起去台東民宿住宿,當時女友睡著突然把男友擠下床,男友覺得有趣拍了一張女友睡覺的照片,事後女友還哈哈大笑,卻沒想到分手後,男友被告偷拍,一審男子被判無罪,但高院法官認為睡覺是「非公開活動」,但是因為他沒有犯意又是微罪,法官只對他沒收照片,全案判無罪確定。
▼男友拍攝一張女友睡覺的照片,僅拍到頭髮、左耳跟左手臂。(示意圖/東森新聞)
男女朋友交往就愛隨手拍照,連另一半睡覺時也要拍,但要注意了,對睡覺中的男女朋友拍照,後續糾紛可是沒完沒了。
▼分手後女友控告男友偷拍。(圖/東森新聞)
男子在跟女友分手之前拍下她睡覺的照片,而沒想到分手之後,遭到檢警大動作搜索,被前女友指控偷拍,案件到了士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不過這個案件到了高院之後,法官卻認為,這是涉及妨害秘密中的非公開活動,不過認為說這個前男友並沒有犯意,所以只對他沒收照片,全案判決無罪確定。
當時2017年兩人還在熱戀,去台東遊玩住民宿,女友睡著後突然把男友擠下床,男友覺得有趣,拍下女友睡覺模樣,但是僅止拍到頭髮、左耳跟左手臂,女友醒來看到照片也哈哈大笑,卻在分手後控告男友偷拍,這讓男友傻眼,開庭時質疑女友明明知道這件事,卻當下沒要求刪除,直到吵架分手才提告,不過全案在經過高院審理下,判男友無罪確定。
律師劉韋廷:「怎麼界定非公開活動,一般我們都是以說是不是有他人可以自由進出,可以看到的畫面,例如說在馬路上,另外一個人在自己的房間裡面,基本上就是一個隱私的一個空間,如果沒有得到他人的允許,這種未公開的活動都涉及到妨害秘密的問題。」
▼律師劉韋廷表示,若未經他人允許,這種未公開活動都涉及妨害秘密。(圖/東森新聞)
隨便拿手機,沒經過同意拍下任何人睡覺照片,雖然沒有犯意也沒拍到私密部位,但人人都有自主權,仍會踩到法律界線,吃上官司。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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