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方最近查獲4件女子脫衣陪酒,涉嫌公然猥褻案件,其中3件基隆地檢署不起訴,原因是女子在上鎖緊閉包廂內脫衣,沒有達到公然標準;不過最後一件,承辦檢察官認為,包廂沒上鎖,人員可以自由進出,就達到公然的程度,基隆地院也認同檢方看法,依公然猥褻罪,判脫衣的女子2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