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衣陪酒包廂「沒上鎖」判2月 「有鎖門」不起訴

脫衣陪酒包廂「沒上鎖」判2月 「有鎖門」不起訴

基隆警方最近查獲4件女子脫衣陪酒,涉嫌公然猥褻案件,其中3件基隆地檢署不起訴,原因是女子在上鎖緊閉包廂內脫衣,沒有達到公然標準;不過最後一件,承辦檢察官認為,包廂沒上鎖,人員可以自由進出,就達到公然的程度,基隆地院也認同檢方看法,依公然猥褻罪,判脫衣的女子2個月徒刑。

脫衣 陪酒 包廂 沒上鎖 不起訴
上一篇
性侵更生人「個資遭洩」 澎湖居民神經緊繃
下一篇
疑違規車禍釀2死 少女自拍炫耀遭撻伐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