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司機員尤振仲懲處出爐,擬記他一大過兩小過,而且廢除鐵路列車駕駛執照,但還是得等到台鐵局長張政源核定才算數,對此台鐵表示,目前程序還沒走完,還無法對外說明。
普悠瑪翻車事故,造成18人罹難267人受傷,台鐵29號召開考成委員會,擬記司機員尤振仲1大過、兩小過,而且要廢除他的鐵路列車駕駛執照,但最終還是得由台鐵局長張政源核定。
▼台鐵29號召開考成委員會,擬記司機員尤振仲1大過、兩小過,而且要廢除他的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圖/東森新聞)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它就是司機員,不當隔離ATP超速,速度太快了,而又沒有遠端系統的人去監視。」
普悠瑪案經過7個月的調查後,宜蘭地檢署6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振仲,以及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和台鐵局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等3人,並向法官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認為,司機員因為關閉ATP沒有依照SOP通報,以及進入出軌地點新馬站彎道沒有依速限減速,讓最後一道防線失守,才會釀成意外。
▼宜蘭地檢署6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振仲。(圖/東森新聞)
交通部長林佳龍:「職位比較高的,我們反而懲處比較重,司機在第一線有一些疏失,經過調查之後釐清,我們也相應做一些懲處,這個就是對家屬對罹難者來講,我想他們希望知道真相。」
根據鐵路法第67-2條規定,鐵路列車駕駛人員因故意或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交通部得依法命其停止駕駛,並得廢止其執照,不過對此台鐵表示,程序還未走完,而且依法不能公開內容,所以還無法對外說明。
▼普悠瑪翻車事故造成18人罹難267人受傷。(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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