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喝醉遭性侵…怒飆X!他回3字成關鍵鐵證

聽新聞

一名女模和友人們在夜店聚會飲酒後,又轉往KTV唱歌喝酒,後來一群人又回到她的租屋處續攤,但她因不勝酒力,在客廳昏睡,未料卻遭到江姓男子性侵得逞,後來睡醒後,怒傳「X」等文字質問對方。而江男則是已讀回「對不起」,並解釋好幾句。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乘機性交罪,處江男有期徒刑3年6月徒刑。

 

 

據判決書提到,女模在酒醉之際,淺薄意識中雖查覺江男行為,但因酒後身體軟弱無力反抗,被性侵得逞。事後,江男趁女模仍未完全清醒之際,佯裝若無其事,為她穿回衣物,並下樓將另兩名友人喚醒,然後一同離開女模租屋處。女模睡醒後,查覺遭受江男性侵,於是用Line傳1個「X」字給江,江隨即想用LINE和她通話,但女模沒接,之後,江再傳包括「對不起你還好嗎」、「我很後悔對不起對不起」、「你把我當朋友我還這樣」、「我沒拍照最後一張都沒有我可以發誓」等文字。

 

▼女模傳訊質問男子。(示意圖/pixabay)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江男否認有乘機性交犯行,表示「我們就有親吻、擁抱等親密動作,問女模要不要上樓,她點頭並舉手讓我將她抱到上層,性交後,就拿出手機想跟她拍照,但她說不要,我就把手機收起來,我們是合意性交」。

 

不過,法官調查對話紀錄內容,發現江男面對女模指責性交事情,不但沒有反駁或疑惑,反而一再道歉,甚至稱「如果見一次就讓妳們打一次」、「我絕不會說出今天的事因為我很後悔」、「我也沒臉再見你們了」等語,顯見對於此事感到虧心,認定他有乘機性交犯行。

 

▼男子趁女模酒醉時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最後,法官認為江男為圖一己性慾滿足,利用女模酒醉無力之際,擅自做出性交犯行,造成對方心理上陰影,事後否認犯罪,甚至指稱被設局陷害,如同對被害人造成二度侵害,態度不佳,且也沒有和對方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因此判處3年6月徒刑。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

性侵 女模 台北地院 夜店 KTV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朝野開戰Live/防選罷法三讀!綠委破窗佔立法院議場

朝野開戰Live/防選罷法三讀!綠委破窗佔立法院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