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36歲林姓男子,假借
外送名義趁機對外送女
店員性侵,犯案前,林嫌先到
飲料店點了5杯飲料,之後說他要外送,店家就派了一名19歲工讀女大生外送至林男所留下的地址,店員到達後發現附近竟然全是空屋,而林男將她帶進其中一間空屋後,竟然使出狼爪對她摸胸熊抱,甚至試圖性侵,被害人使勁力氣逃脫後趕緊報警,不過警方到場時林男已逃走。
警方事後調閱店家監視器循線將林男逮捕到案,林男也坦承犯案,表示因手沒力所已讓對方跑了,供稱自己因為商體狀況交不到女朋友,又辦法工作,沒錢嫖妓,為了解決生理需求才做出這樣的事。
經警方調查,指出林男不是第一次犯案,去年和前年曾用相同手法分別在南投及台中犯案,已有2名外送飲料女工讀生受害,其中一案目前二審判刑一年八月。據了解,林男犯案前還會到店內看女店員外表,幸好最後都沒有得逞,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將林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