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毆2女哭喊:我會改!他開完庭 性侵家屬報復
一名方姓男子在2018年7月某天凌晨為了幫鄭姓女友人出氣,不僅借對方一把改造手槍,還打傷2名女子,嚇得對方跪地求饒,而他在檢警偵訊時一副悔意、會洗心革面,但事後卻趁機性侵被害女子家屬。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方男惡性重大,依槍砲及傷害罪判刑6年6月,性侵部分則是交由檢方繼續偵辦。
依判決書提到,鄭女當時在新竹市光復路一處KTV,因故與詹姓女子發生爭執,雙方相約隔天在關新路與關東路口的超商談判,而她為使對方2名女子就範,於是向方姓男友人借了一把具有殺傷力的仿半自動手槍製造改造手槍、2顆子彈,並找一名蕭姓女友人前往談判。
談判過程中,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鄭女為壓制對方竟朝地面開兩槍,恫嚇對方;後來方男為了幫鄭女助勢,也找姜姓男子到場,一起毆打對方,把人打得遍體鱗傷。
▼女子遭持槍恐嚇。(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鄭女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年輕識淺,一時失慮,且持有改造手槍的時間,前後僅約3小時,時間甚短,犯後隨即攜帶槍械自行前往警局投案,並坦承全部犯行,因此依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20萬元,可易服勞役,緩刑伍年。至於助陣的姜男、蕭女被訴傷害罪則均公訴不受理。
據《自由時報》報導,方男則是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承諾絕對不再找被害人尋仇,未料才剛開完庭,竟誘騙2女的家屬到摩鐵性侵;法官認為方男犯行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極為惡劣,因此依槍砲和傷害等罪判處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3萬元,性侵部分另移由檢方續行偵辦。
▼男子開完庭涉性侵對方家屬洩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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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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