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母告誡「不能婚前性行為」孝子8年後激戰女友卻慘了
不論是在一段情侶關係中或是夫妻關係,兩人相處多年後總是會覺得少了點激情,因此親密行為是增加兩人感情很重要的一環,近日諮商心理師吳姵瑩就透露,一名男子被媽媽告誡不能有婚前性行為,因此儘管已和女友感情長跑多年,兩人始終沒有進展到下一步,只是當男子總算取得媽媽的同意後,兩人卻走向了分手一路。
03/03 10:37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2018)年1月和張姓女友、女友的閨蜜相約夜唱,散場後一起返回李男住處休息,怎料李男竟對閨蜜動起歪腦筋,強逼對方喝烈酒或脫褲2選1,甚至不顧她正值生理期,闖紅燈硬上,最離譜的是,當時張女也在場,全程目睹了男友蹂躪閨蜜的過程。
起訴書指出,3人當天返回李男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住處,李男便不顧女友在旁,要求閨蜜陪自己一起喝烈酒,不然就要主動脫下褲子,讓他撫摸下體,如果閨蜜不配合,他就會將對方的私密資料公開在網路,讓閨蜜以後在外抬不起頭。
▼李男不顧女友在旁,對閨蜜伸出狼爪。(示意圖/pixabay)
而閨蜜剛好碰上大姨媽報到,原本想以腹部疼痛不適為由,藉口離開李男住處,沒想到遭到阻擋,還被李男霸王硬上弓,遭強行性侵得逞,事後閨蜜前往醫院驗傷,報警提告。
▼閨蜜正值生理期,仍慘遭性侵。(示意圖/pixabay)
由於閨蜜指證歷歷,張女也證稱自己全程目擊閨蜜遭性侵,只是不敵酒意,無力阻止,加上閨蜜的王姓友人透露,她只要談及此事,就會露出極度害怕神情,新北地檢署因此認為,受害者與2名證人說詞一致,醫院驗傷單也證明她疑似遭性侵,27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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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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