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交往後就能為所欲為!新北市一名21歲劉姓男大生,2016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4歲少女,2人相談甚歡,很快就決定交往,然而男大生卻在交往期間,數次要求女方在外面,用外套蓋住頭部,直接用嘴巴替他解決性需求,讓少女不堪其擾,最後劉男被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劉男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少女後,2人經過一段時間曖昧,正式成為男女朋友關係,2016年5月,2人在超商約會,劉男竟不顧周圍有其他顧客和店員,用外套蓋住少女的頭部和下體,要求對方直接在座位區幫他口交,事隔2個月後,劉男又三度要求少女在校園的地下停車場、石椅等地,替他解決生理需求。
▼劉男多次強迫小女友在外替自己需求。(示意圖/pixabay)
由於當時是考試期間,來往的人很多,少女儘管不太情願,卻又怕男友不開心會提出分手,因此心裡陷入天人交戰,沒想到還在猶豫時,她就被強壓頭得逞,同年8月,情侶倆開始為了瑣事不斷爭吵,剛好社工又到少女家訪談,她才說出了自己被男友強逼滿足需求4次,案件才終於曝光。
▼▼剛好社工又到少女家訪談,她才說出了自己被男友強逼滿足需求4次。(示意圖/pixabay)
劉男被檢方依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罪起訴,但他強調自己並沒有要求和女友發生性行為,更表示願意接受測謊,但在測試前又突然反悔,少女在法庭上見男友矢口否認,只能無助地哭泣,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劉男明知道女友未成年,卻未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意願,導致受害者身心受創,可見法治觀念淡薄,事後也沒有和女方達成和解,因此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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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