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虐死…長滿蛆!法官判死刑:80%國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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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竹一名自稱「冥王」的男子林春雄,為了幫女友出氣,夥同4名惡煞虐打、性侵14歲少女致死還焚屍,修復師說少女當時全身長滿蛆,死狀悽慘。昨(6)日更二審宣判, 80%的國人支持死刑,且大法官也認為死刑不違憲,再加上少數國人還有錯誤觀念,認為「殺人不會判死」,司法有必要表彰社會正義,判林春雄死才能表彰社會正義。

 

▼主嫌林春雄因不滿少女辱罵女友,竟強行帶走被害少女性侵。(圖/東森新聞)

 

在2015年,這起竹東少女命案震驚社會,當時林春雄不滿14歲被害少女用三字經辱罵他的女友,因此,帶著女友和3名朋友將被害少女強押到附近公園,用威脅地口氣說「給妳2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另一條是讓我們性侵妳!」過程中,林春雄和共犯不但對被害少女拳打腳踢,還隨手拿石塊丟擲,更令人髮指的是,一夥人竟輪流性侵被害少女,等到被害少女奄奄一息時,一行人棄之不理跑去歡唱,後來發現被害少女喪命,狠心地潑汽油焚屍再丟棄。

 

▼林春雄夥同女友以及3名共犯,發現少女喪命,還狠心焚屍。(圖/東森新聞)

 

當時協助修復遺體的陳庭兒回憶景象,「因為她被燒過,肉都沒了只剩骨頭,屍體因為幾天才被發現所以身上都是蛆,我們先用強力水柱一直沖,沖了很久還是有很多,後來是拿小夾子一個個把毛細孔的蛆夾出來,而且妹妹的太陽穴也被打凹了,左腳也沒了,我後來是拿我的腳模幫妹妹做腳,尤其妹妹的臉也沒有了」。此外,陳庭兒難過地說,當時8名修復師花了好一段時間處理,是邊看死者的照片邊修復,才做出被害少女生前的模樣,「我不能說妹妹是我處理過死狀最慘的一個,但她絕對是我這輩子都忘不掉的案件」。

 

案件曝光後,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林春雄等5人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林春雄維持無期徒刑,其他共犯被告判處20至28年不等刑期。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林春雄惡性重大,改判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二審6日判林春雄死刑,此外,80%的國人支持死刑,就連大法官也認為死刑不違憲,再加上少數國人有錯誤觀念,認為「殺人不會判死」、「只殺一個,不致被處死」。

 

▼林春雄等人把被害少女帶到公園附近凌虐。(圖/東森新聞)

 

法官還說,司法有必要表彰社會正義,而林春雄毆打凌虐少女後,卻不在意死活,甚至還性侵犯意,加上說要跟死者家屬道歉和解,至今卻沒有下文,重判林春雄死刑,還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更二審合議庭也表達教化可能,不能是惡劣兇嫌的免死金牌。

 

(封面圖/東森新聞)

 

林春雄 焚屍 死刑 性侵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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