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加重刑責修法,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酒駕累犯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事件頻傳,引來高度民怨,社會輿論認為應加重刑責方能遏止酒駕;朝野立委及行政院、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共有35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於27日主持朝野協商,會中並無具體共識,全案今天於立法院會表決。
(封面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