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封存後停工至今已經長達15個月,與核四簽定計畫的奇異公司提出仲裁,要求台電賠償6600百萬美金,但最後雙方經過數次協商,最終以2250萬美元,約台幣7.1億元給付給奇異公司,對此台電強調,給付款項早已經在103年度就編列在預算中,不會影響台電損益。
台電在官網發布公告表示,核四計畫與奇異公司簽訂的核反應器系統暨附屬系統設備及服務契約,因為奇異公司認為核四封存後,停工已長達15個月,依照合約構成了契約終止,因此提起第二仲裁案,向台電要求賠償。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奇異公司求償的6600美金裡面,大概有超過30萬美金是屬於奇異公司已經交付的設備,因為這些設備還沒完全驗收,沒辦法驗證他的性能,因此那時候沒有付款,所以簡單來講,台電公司這次給付的款項,有絕大部分是已交的設備。」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台電公司這次給付的款項,有絕大部分是已交的設備。(圖/東森新聞)
台電表示,其實早在2014年4月政府宣布核四計畫封存之後,奇異公司認為核四計畫有停工事實,因此在2017年就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聲請仲裁要宣告契約終止,最初向台電求償超過6600萬美元,最後經過5度與奇異公司協商,最終以原求償金額約3分之1,2250萬美元達成和解。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奇異公司就進行了第一次的仲裁,那時候的仲裁歷經了雙方仲裁庭的來來回回,後來最終的判決,台電是敗訴的。」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給付款項在103年度就編列預算,台電不會有重大影響。(圖/東森新聞)
台電強調,給付款項早已經在103年度就編列預算,並且提列在案,不會影響今年台電的損益,對公司不會有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電價,要民眾不要擔心。
(封面圖/東森新聞)